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点击量:

各单位:

近期,云南、海南、广西、河南、陕西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特别是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悲剧,令人震惊和痛惜。目前,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总体降雨量有可能较往年偏多。现就我校预防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要加强防溺水宣传,引导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教育学生外出嬉水、漂流等近水亲水活动要到安全设置齐备、救护设施完善的正规场所。遇到他人溺水时要沉着应对,以最快速度寻求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悲剧。

二、全面落实家长安全监管责任

各学院要坚持家校共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引导家长主动关注学生安全,积极预防学生溺水。通过新媒体平台、学生家长工作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覆盖全部学生和家长,明确家长安全监护责任。

三、立即开展危险水域隐患排查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校园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结合实际立即开展校园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场馆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内钓鱼台水域和游泳馆内的安全巡查工作。在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有效防范校园溺水事故发生。

四、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预防溺水,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各级单位的共同责任。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面调动多方面力量投入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校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等部门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齐抓共管,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和监管。

五、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督导检查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防溺水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学校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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